|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4 |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薦任第8職等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 具醫院相關經歷、醫務管理經驗或健保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
| 工作項目 | 1.病歷管理相關業務督導、協調。 2.批掛櫃檯業務督導、協調。 3.健保業務督導、協調。 4.資訊組業務督導、協調。 5.醫務管理行政業務執行及推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 聯絡E-Mail | 30124@sy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1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無誤,履歷自傳300字以上,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 資格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3. 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5年1月份出缺),得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