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三)具備採購證照;另具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訓練班、工程採購經驗者尤佳。 (四)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熟悉網路各項作業)。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勞務委任、僱傭等採購業務。 (二)辦理共通性財物、勞務或工程等集中採購及科研採購。 (三)確認各項採購程序符合安全衛生法規、本所採購管理程序及承攬管理程序、協助採購作業系統之維運。 (四)辦理事務相關資訊系統之開發與管理、協助事務管理等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89號 | 
| 聯絡E-Mail | aa4705@tar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採購證照(或其他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所甄選,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