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7-03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8-連江縣
有效期間 2023-06-26~2023-07-03
資格條件 (⼀)具中華⺠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工作項目 (⼀)監理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聯絡E-Mail AD0304@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寄至「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連江站契約服務員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報名表件包含: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所人事專區網站下載https://tpcmv.thb.gov.tw/cp.aspx?n=9606,須含照片、基本資料、自傳及親筆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件請以A4尺寸紙張裝訂為原則,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3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不接受親送,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試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儲備(備取)⼈員,遇有新增職缺時,依總成績順序遞補,候⽤期限⾃榜⽰翌⽇起1年。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39,04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甄試科⽬:1.專業科⽬筆試65%(含監理專業常識、監理法規及公文常識) 。2.電腦輸入採合格制(每分鐘字數15字(含)以上,錯誤率⼩於10%),不列入計分。3.⼝試35%。
(七)其他甄試詳情請見簡章說明【⾄本所⼈事專區網站https://tpcmv.thb.gov.tw/cp.aspx?n=960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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