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7-03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
工作項目 | (⼀)監理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
聯絡E-Mail | AD0304@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寄至「105210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連江站契約服務員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報名表件包含: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所人事專區網站下載https://tpcmv.thb.gov.tw/cp.aspx?n=9606,須含照片、基本資料、自傳及親筆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件請以A4尺寸紙張裝訂為原則,檢附文件資料不齊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3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不接受親送,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試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儲備(備取)⼈員,遇有新增職缺時,依總成績順序遞補,候⽤期限⾃榜⽰翌⽇起1年。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39,04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甄試科⽬:1.專業科⽬筆試65%(含監理專業常識、監理法規及公文常識) 。2.電腦輸入採合格制(每分鐘字數15字(含)以上,錯誤率⼩於10%),不列入計分。3.⼝試35%。 (七)其他甄試詳情請見簡章說明【⾄本所⼈事專區網站https://tpcmv.thb.gov.tw/cp.aspx?n=9606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