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5~2025-07-29 |
資格條件 | 1.具電機工程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3.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規劃與應變能力,熟悉資料彙整及電子公文處理,並能配合約每1.5月一次夜間或假日輪值。 |
工作項目 | 1.消防、防災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 2.儲油槽防溢、邊坡監測、自走梯保養等。 3.工程採購及履約業務。 4.工程採購案保固。 5.評鑑窗口,主責秘書室評鑑本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3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7月29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105鄒主任。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本職缺預計114年9月22日出缺,如因故未出缺或出缺期程調整,本院得取消或調整甄審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