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所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21~2025-07-25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全鄉觀光行銷、推廣活動等業務。 二、綜理全鄉觀光相關產業輔導及獎勵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29號 |
聯絡E-Mail | a610016@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14年07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二、應徵者請維護更新個人最新履歷資料(含照片、歷年考績及簡要自述),並務必完整上傳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至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