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徵求 技佐~2025-07-24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1~2025-07-2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2.國內外大學資訊或電子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3.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品德操守良好、具溝通能力、能承擔業務者者。
4.為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者。
工作項目 1.資通訊設備作業環境管理。
2.公路監理資訊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本所監理資訊科)
聯絡E-Mail liang416@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惟仍請掃描上傳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資料影本。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倘報名人員面試後不符本所需求,得另辦甄選事宜。(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4個月內。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聯絡電話: 02-26884366分機868(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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