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徵求 辦事員~2025-07-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7~2025-07-1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官職等及職系任用資格。
3.具採購證照者及辦理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需列為甲等。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採購業務(15萬以上工程、財務、勞務採購、規劃並檢核修改本廠採購規範、採購法令公文彙辦)。
2.首長特別費核銷、物品管理繕校請領。
3.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除一、二組以外,含安全鞋採購、公共安全檢查)。
4.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 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14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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