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徵求 工程員~2023-05-17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0~2023-05-17
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土木、營建、水利及河海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考試等級: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操作能力。
(四)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鋪面、橋梁、邊坡、排水等相關土木工程之履約管理、督導、考核及發包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木柵工務段(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100號)。
聯絡E-Mail ichiro51@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現擔任未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職系職務(資位制)之人員,必須檢附具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表格如附件)。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職缺。
(四)聯絡人:人事室曾先生,聯絡電話:(02)27936555#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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