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處理政府機關專技人員懲戒案行政訴訟經驗尤佳。 三、具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四、熟諳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暨網路操作。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技師懲戒業務工作。 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及撰寫行政訴訟答辯狀。 三、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cj1471@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2年6月1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 (三) 工作報酬:國內外大學畢業自312薪點起薪,暫列折合新臺幣40,466元;碩士畢業自344薪點起薪,暫列折合新臺幣44,61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後續將依行政院核定軍公教員工調薪作業配合調整薪資。 (四)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聯絡電話:87897828江淑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