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暫僱人員~2023-06-1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6等5階344薪點(預估缺)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8~2023-06-16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學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並具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有研究撰述、展示規劃執行能力。
(三)具有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四)能配合業務實際需求加班及出差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二、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優予考量:
(一)具博物館或文化場館實務工作經驗。
(二)具公部門行政實務經驗。
(三)具良好口語表達及積極應變能力。
(四)具操作Photoshop, Illustrator或影片剪輯軟體能力。
(五)具外語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博物館展覽策辦及相關教育推廣活動執行。
(二)博物館國內外交流合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02) 26656035 分機201 劉小姐
工作地址 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新北市坪林區水德里水聳淒坑19-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6月16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暫僱人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其應徵資料恕不寄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
(四)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以上2、3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 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5.過往工作實績或其他相關資料。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 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7.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8.以暫僱6等5階344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4萬4,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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