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4-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4~2023-04-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水利、建築、景觀、農業、環境、地球科學及公共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即得應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特考三等土木工程科考試之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需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一、本市市級運動場館修繕及施工督導等業務。
二、督導本市區級簡易運動設施興建整建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1003455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甄選職缺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該職缺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10月下旬)。
二、須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須填寫自傳、工作經歷等2項資料,註明聯絡電話)、體育局-擬進用履歷表(請於附件下載,務必貼妥照片)、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無,無需檢附),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112年4月28日前寄(送)達本局人事室(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職代約僱人員",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10034559@mail.tycg.gov.tw。
三、檢附證件資料未齊全,視同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另得擇優候補2-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聯絡電話:03-3194510轉2003吳小姐,地址: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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