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徵求 助理工程員~2025-10-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22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近5年考績分數皆79分以上,且近5年無重大懲處。

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完成登打「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職務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採書面方式應徵,請檢附以下資料:
(1)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新一筆派免令影本
(5)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於114年10月22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其他說明:
1、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經本處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工作項目 1.北區及北屯區轄區道路工程維護及行道樹、公園綠地等景觀維護及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人民陳情1999相關業務。
3.辦理維護業務相關標案發包及執行履約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北北屯工程隊)
聯絡E-Mail dadahua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人事室黃小姐(04-22289111分機3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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