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9~2025-10-16 |
| 資格條件 | 1.學經歷: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工作能力: 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如:office軟體)者。 |
| 工作項目 | 1.行政區劃分事項(里鄰調整作業、省市區界調整、勘查、行政區界標設立、行政區域圖製作、加印販售案、區里界說編印、網站維護及電子地圖網站功能維護)。 2.區務會議相關事宜。 3.全民體育活動。 4.捷運站站名命名與加註。 5.防疫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
| 聯絡E-Mail | bca-1912@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4年10月16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bca-1912@gov.taipei),郵寄均請註明應徵區政監督科約僱人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區政監督科張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6222)。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區政監督科助理員職務,受調任人員於114年12月23日到職,報到前進用職務代理約僱人員,預定自到職日起至該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8,948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