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商業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薪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1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二)積極、主動,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規劃、執行能力者。 (三)具辦理商業發展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四)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特色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二)商業團體發展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4樓。 |
聯絡E-Mail | rd251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無工作經歷者免附) 請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係本處科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114年4月25日起(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人事聯絡人及電話:蘇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業務聯絡人及電話:宋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