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14~2025-08-19 |
| 資格條件 | (一)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電腦軟體操作能力佳(Word文書排版、Excel試算表、Power Point簡報等)。 (三) 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協辦檔案管理、公文收發及遞送等。 (二) 辦公廳舍環境整理、一般行政庶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因業務需要時,應能配合業務輪調或異動。 (五) 職務薪資:每月新臺幣28,815元(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支給) |
| 工作地址 | 本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8月19日前檢附履歷表(簡式)、個人工作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行政助理人員」字樣。 二、其他: (一)本職缺自錄取報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為試用期間。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文件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原則不予以通知及退還,若仍需返還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以利郵寄;另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而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保有最終解釋權利。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19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秘書室)。 (八)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