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處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8~2025-09-01 |
資格條件 | 一、具薦任第九職等以上土木職系任用資格,須具有豐富之土木工程、交通技術等專業經驗或訓練,並熟悉大眾捷運法規、交通技術法規、交通行政法規及其他行政法規以及須有高度之分析、研判、領導、協調、創新、研究發展等才能及指導研究之能力。 二、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市捷運工程政策擬訂與規劃、興建及營運等業務執行與督導。 二、出席或主持業務有關會議。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
聯絡E-Mail | kastarfive@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重要經歷…等)。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8月11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黃小姐 06-2991111 分機8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