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視察~2025-08-21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12~2025-08-21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不含升官等考試及訓練)及格,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2.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3.本部服務同仁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任本職務人員退離職後赴陸管制3年,另於管制期間內(3年)申請至一般國家,應向原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4.必要時須配合演訓及業務值勤。
5.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及相關資安規定。
6.具備預算編列經驗及撰寫與審查計畫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主辦國軍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業務推動及管制。
2.主辦國軍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業務推動及管制。
3.主辦國軍軍用機場噪音補助相關業務。
4.國軍環保業務監督管制(環保預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污水下水道接管、生物多樣性、綠色採購、廢棄物、資源回收、節能減碳、空污、水污、海洋污染)。
5.立法院、監察院及審計部調查環保業務相關事項綜理管制。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聯絡E-Mail wanruyu66@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8月21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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