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4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公私立高中職班級數及學生數編制、高中職招生與入學:特色招生(含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科學班甄選入學、考試分發入學)。 二、高中職閱讀、語言教育與活動、中等學校語文類競賽:第二外語競賽及開班補助、英語創意Youtuber競賽、技術型高中實務閱讀與創業提案競賽等。 三、高中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高中、高職、國中組,國教科主政、本科協辦)、教師赴公民機構研習、中等學校商借教師補助。 四、特殊身分學生(含僑生、蒙藏生、身障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原住民等)升學優待;派外分發、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五、在校生檢定、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補助。 六、高中職教務陳情案、教師(含校長)研習及公假(分區:大同、中正、萬華區、內湖)。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
聯絡E-Mail | edu_hse.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112年7月7日(星期五)起至112年7月14日(星期五)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教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北區中教科,聯絡電話:02-27256351)。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edu_hse.20@ 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歷任職務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僱用期間: 一、自本局通知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