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0 |
資格條件 | 1. 國中學歷畢業者。 2. 最近三年未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經判刑確定者。 3. 簡易電腦打字操作。 4. 需備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 違規單清點及管理。 2. 協辦交通違規裁罰及行政執行相關業務。 3. 協助文書送達相關業務。 4. 其他公文傳遞等臨時交辦事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或第一分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職缺名額:2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3. 待遇:新臺幣26,728元(每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體檢證明、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5. 請於112年7月1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1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