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書記(預估缺)~2023-07-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預估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4~2023-07-12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研考業務。
(二)、公文收發、時效管考。
(三)、網頁系統管理:科室網頁管理(資料異動、活動即時更新)、網站及APP權責分工表、網站權責分工暨自主檢核表等。
(四)、雲端證件包:戶政系統查詢稽核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地址:220245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聯絡E-Mail ag8280@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將以下文件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

(二)、注意事項:
1、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本項甄選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任用,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職缺投件或資格相關問題,請洽詢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6);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緊急救護科張股長(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6410)。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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