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6~2023-07-20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2、 近3年考績需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任公職期間無懲處紀錄。 3、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襄理秘書室業務。 2、研考、採購等綜合行政業務。 3、媒體、公關相關業務。 4、文化資產、大事記及院誌業務。 5、消費者保護方案之計畫、執行、督導、彙整初審陳核。 6、照服員勞務履約管理。 7、政策法規及法律顧問業務。 8、醫院服務品質計畫擬定及執行。 9、平日及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需配合夜間輪值) 10、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33052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秘書室) |
聯絡E-Mail | m149@tyv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7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以上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資料(統一縮放成A4大小)合併掃描為1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請逕自本院招募網站(http://www.tyvh.gov.tw/news/)「最新動態/人才招募」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簡歷冊並於公告截止日另以word檔寄至m149@tyvh.gov.tw」(149為數字)。 (2)身分證正反面、男性退除(免)役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大學(專)以上之最高學歷證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與應聘本職系相關經歷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等相關證書、全民英檢證書、榮民證、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2.甄選程序: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及業務需用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並依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3-3384889轉1132秘書室張小姐或人事室1150或1151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