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徵求 技佐~2023-06-09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自然保育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6-02~2023-06-0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自然保育或海洋相關實務經驗,及相當英文檢定中級以上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海洋生物保育等相關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號7樓)
聯絡E-Mail meiyu@o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06月09日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meiyu@oca.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簽名後之應試人員簡歷表、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方式:陳小姐,07-3382057分機2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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