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4-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聯絡E-Mail | aelous29@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屐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期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臺臺幣33750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