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徵求 約用人員(中壢)~2025-04-28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中壢)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4-28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6.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辦國稅稽徵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區中壢稽徵所(第一辦公室: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平路115號、第二辦公室: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2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蔣小姐收,聯絡電話03-2805123分機505,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2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 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 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31,450元。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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