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1-09~2018-01-23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3.需具備Word、Excel、Internet及E-mail設定等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財產保管、車輛管理、孳生物管理、宿舍管理、公庫款項之提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107年1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36843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911693分機206。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本所擇優面試。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