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徵求 聘用副研究員~2019-01-22

徵才機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1-17~2019-01-22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法律、廣告與行銷相關學系畢業。
(二)經歷(以下擇一):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並具相關證照、設計作品或宣傳實績者。
(三)專長:
1.具法律、政治相關設計與行銷實務經驗。
2.擅長蒐集資訊、資料分析以及調查處理能力。
(四)其他規定:本職缺為424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52,872元。
工作項目 1.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來源、取得方式、取得日期、變動情形及對價等資料蒐集、分析。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相關輿情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
3.協助辦理不當取得財產禁止處分備、復查業務。
4.辦理本會業務宣傳、文宣設計及議題推動等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或設計作品等資料影本,於本(108)年1月22日前寄臺北市松江路85巷9號5樓人事吳先生收,聯絡電話(02)25097900轉835或(02)33567017,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聘用副研究員」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