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9-12-05

徵才機關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9-12-02~2019-12-05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悉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1.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2.水利、河川規畫及水庫回饋業務。3.地方產業基金業務。4.道路、廣場使用許可。5.工商、工廠校正及商品標示查核業務。 6.其他交辦業務。 (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於108年 12 月 5 日以前檢具履歷表(附照片、自傳)、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等證件影本各1份(以上證件影本請加註「與原件相符」並簽名),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苗栗縣頭屋鄉公所建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三) 聯絡電話:037-250078分機30、聯絡人:陳之凡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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