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19-07-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護理助產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4名,備取4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7-17~2019-07-29
資格條件 一般資格:
(1) 經教育部認可國內大學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2) 經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3) 需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到院時即應辦理執登,若未符合執登條件即取消錄取資格。
(4) 相關工作經驗須為地區醫院以上層級。
(5)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審查N3個案報告審核,具通過證明。
特殊資格:
(1) A類-具勞工健康服務(廠護)資格證明,2年以上(含)臨場健康服務實務經驗者。
(2) B類-具長照機構管理實務經驗5年以上(含)證明者。
(3) C類-護理臨床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含)證明者。
工作項目 工作地點及內容:依業務需求分別受派至相關工作單位。
工作地址 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護理科
聯絡E-Mail clesslu@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繳交書面證明文件資料:(資料若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凡經本院審核應考人員之書面資料,與甄選簡章內規定資格不符或未依規定辦理者,恕不受理報名。(下列文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一式五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並請具結與正本無訛及簽名,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後發還)
1. 報名資料表請勾選欲應徵之類別。
2.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個人自傳(約500~1,000 字,內容應包含個人、家庭、護理工作生涯、畢業後參加各種訓練及進修等情形)。需本人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無訛誤,並請檢附完整履歷表,黏貼最近1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請勿使用生活照,無黏貼者視同證件不全,將不予受理報名。
3.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4. 考試及格證書
5. 護理師證書影本(請務必與目前正本符合,正反二面皆要印,一張雙面)。
6. 相關證書影本
7. 經歷證明文件(機關開具服務證明並註明服務單位及年資)
8. 任職派令。(最新)
9. 銓敘部函(銓審函)(最新)
10.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若因機關組織修編未核定考績,請往前遞減年份)
※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8至10項※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
@.甄選結果屆時於本院網站公告
1.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並於生效後一
個月內報到。
2.甄選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錄取人員核派之日
起3個月內有效。
3.本次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1.各項甄選地點、時間如有更動,將於前一日公告於本院首頁徵才公告,應試
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利查驗。
2.所繳證件如有不實或自始未具資格者,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
試者自行負責。
3.甄選人員如係現職,經商調程序未獲現職服務機關同意商調,得由備取人員
遞補,不得異議。
4.若報考人員未符合應徵資格未於應試前發覺,事後再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
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5.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6.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禁菸,請確遵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定
須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前段規定

詳細報名資料請至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網站徵才訊息查閱下載https://www.kmsh.gov.tw/kmsh/H2mee/homepage2.aspx?newsTyp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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