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7-05~2018-07-13 |
資格條件 | 具有委任第3職等以上文化行政、教育行政、博物館管理、圖書資訊管理、史料編纂等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文化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文復路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各一份,(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文化行政科員職缺」親送或郵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2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3日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備註: 1、本案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得視必要擇優電話通知面試。 2、本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