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8~2019-11-29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法律系畢業者(含雙主修,不含輔系)。 (二)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依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規定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如親自報名或委託親友報名,請於上開期間之工作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至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法官助理」。 (三)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2或531,曾小姐或董小姐 (四)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徵人啓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ksy.judicial.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