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8-03~2018-08-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三)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佳;具採購經驗佳;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軟、硬體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檔案、財務、勞務採購、出納、財產、辦公廳舍管理、資訊業務。(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6樓 |
聯絡E-Mail | matt0829@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07)年8月10日前寄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樓人事李先生收,聯絡電話(02)2509-7900轉835或(02)3356-7023,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聘用助理」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二)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