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19-09-30~2019-10-03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勞工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併同「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任用陞遷項下載),於108年10月3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澎湖縣政府報名,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9274400轉348 呂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