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11~2018-06-19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學學校畢業者(地政、法律、土地管理、都市計畫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書記之職務代理人,負責土地登記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200號) |
聯絡E-Mail | 100118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請於107年6月18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經歷等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200號;聯絡電話:03-5512203分機503陳小姐)。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二、(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期通知辦理甄試,依甄試結果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錄取人員,於僱用後1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僱。(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三)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三、僱用期限: 自僱用之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8年3、4月)四、月薪(約新臺幣274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