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諮商心裡師或臨床心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12~2018-02-14 |
資格條件 | 1、領有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或具備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2、年齡、性別不限。 3、無教育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第八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全時上班,提供駐校直接服務及相關行政工作,並以巡迴方式進行區域內學校之專業三級輔導服務工作,另需接受總召學校、分區中心統籌調派,並需針對特殊狀況進行跨區支援服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五十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及應繳驗資料 (請依序排放)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以報名截止日當天之郵戳為憑。 (二)資格審查文件(請裝訂成冊,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 1、甄選報名表(格式如附件A-1)正本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心理師證照(或及格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者需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三)其他審查資料(請裝訂成冊,一式3份,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 1、相關學經歷證明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與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之訓練與服務證明(如附件A-2、A-3)。 2、學校諮商服務計畫書(內容以4頁至6頁為限,格式請以「標楷體」,字體大小「12」,行距為「單行間距」為標準),請具體說明擔任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理念、目標及未來工作方向等,可「以學校可能發生之案例或事件」來敘寫。 二、聯絡電話:07-7462602 轉219(輔導室)、214 (人事室) 三、請務必至本校網頁下載簡章(含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