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05~2018-02-21 |
資格條件 |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有特殊證照者尤佳。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機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聯絡E-Mail | atdz06267@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名額:技工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四、報名日期:107年2月2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6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有特殊證照者尤佳。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六、工作項目:機關交辦事項。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技工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請至本所網站/本所公告下載 http://www.tpj.moj.gov.tw/mp088.html)。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相關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面試時繳交) 八、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九、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庶務)楊國華先生,聯絡電話:(02)2262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