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辦事員~2018-05-0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4-30~2018-05-04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4.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操作、文書處理)尤佳。
工作項目 1.總務(含小額採購、優先採購)。
2.職工管理。
3.法律諮詢服務行政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用影本)。
2.採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請寄至聯絡地址),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3.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4.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評選,面試時間將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聯絡人:法制局人事室黃小姐(07-3368333#3819)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