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明陽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其他人員(臨時社會工作師1名。)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3~2019-12-19 |
資格條件 | 一、社會工作師 大學畢業以上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對學校輔導諮商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身心健康,具青少年諮商、犯罪矯正或教育相關機構經驗佳。 二、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8條情事者。 四、薪資標準:臨時專業輔導人員薪資、待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5條及第10條規定,以契約訂定,如下: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校院學士學位以上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詳如僱用契約書),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
工作項目 | 請詳參本校簡章(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網址:http://www.myg.moj.gov.tw/)。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上班時間電話07-6152115分機215莊老師(本校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6號,聯絡電話:07-6152115轉801或803)。其他細節請詳參本校簡章(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網址:http://www.myg.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