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環境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7~2019-09-23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
工作項目 | 1.廚餘生質能源廠興建工程。 2.代處理廢棄物收費業務。 3.北投廠督辦業務。 4.特殊廢棄物銷毀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
聯絡E-Mail | la-karenchang@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或最後一筆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印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於108年9月23日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廢棄物處理管理科技士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