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8-03-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2-27~2018-03-0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另具有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各區公所調解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nt700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5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besty1222@taichung.gov.tw,本局將回覆確認)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採購申訴審議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期限:預計自報到日起至本(107)年度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預計107年10月底)。
3.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4.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