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新聞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22~2018-03-19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具新聞職系任用資格。 二、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年度及重要政策節目之共同企劃業務(含宣傳、協調等行政業務)。 二、辦理議會質詢之電臺節目規劃製播相關資料與議題。 三、督導節目規劃製播相關之招標、續約、獎項提報、音樂著作權管理、收聽行為調查、費用核銷等相關行政業務及報表。 四、 督導節目課各項活動以及防救災相關業務執行。 五、督導電臺行銷、宣傳業務執行。 六、 災害發生、交通路況等臨時編組任務輪值、播報(如颱風留守、交通路況訊息播報等)。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廣播電臺〈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及4樓〉 |
聯絡E-Mail | tbs-fgb0212a@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最後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考試及格證書4.近5年考績通知書5.近3年獎懲、訓練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請依序裝訂,使用影本者請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07年3月19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羅小姐。 二、本局將就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接獲面試或錄取通知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請於郵寄信封袋上敘明應徵「臺北廣播電臺節目課新聞職系課長」。 四、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