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31~2017-11-07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高考三級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派工案件及滿意度調查與分析。 (二)106年話務系統升級業務(含現行系統資訊及設備維護管理)。 (三)備援相關業務。 (四)業務相關SOP建置業務。 (五)人民陳情案件。 (六)防火管理相關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6)年11月7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影本),郵寄至本會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組員職缺)」字樣。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會將擇優進行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106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 (六)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 (七)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1021人事室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