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01~2018-10-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人員。 (二)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
工作項目 | 總務及地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 |
聯絡E-Mail | f4528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最近1次職務異動派令(5)上列「三、所需資格」(二)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102年至106年】考績通知書(7)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8)簡要履歷表(如附件,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請採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107年10月8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報名時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課員」字樣。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