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2-12-0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1-30~2022-12-0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具溝通協調能力,並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案(綜合)業務
2. 辦理兒童與少年申請案
3. 衛生福利部急難紓困
4. 社會救助通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聯絡E-Mail fgm2.tw@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稱事求人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所)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黃課長(04)22151988#201。其他應徵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馮先生(04)22151988#721。
三、甄試:
1.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所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以事求人系統發送EMAIL與電話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本所得予從缺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以事求人系統發送EMAIL與電話),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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