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14~2022-11-21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稻作、休耕、轉作)業務。 二、能源政策及法規配合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 86號8、9樓 |
聯絡E-Mail | bi-jiangn@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經建課姜先生收」,信封並註明『應徵經建課約僱技佐』,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前寄至bi-jiangn@gov.taipei,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經建課約僱技佐」,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並依成績高低依序進用,如正取人員放棄報到得依序遞補,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姜先生(02)23511711分機9301。 5.核薪方式:280薪點折合薪資36,3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