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經建課)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9~2023-01-13 |
資格條件 | (一)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 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能接受於戶外工作。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無經驗可, 具植栽養護經驗為佳。 (五) 能配合業務假日或夜間加班。 (六) 具有汽、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公園巡查、植栽維管業務。 (二) 辦理區內灌木、喬木修剪、搬取物品及其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聯絡E-Mail | ae1175@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2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李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ae1175@ntpc.gov.tw)。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影本5.汽車及機車駕照等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另行測驗之,錄取正取2名並 得增列候補1至3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寄還應徵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五) 月薪新臺幣26,900元(含勞健保)。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1李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20經建課張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