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30~2022-04-06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經建課相關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一)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考試四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約111年12月下旬)之前1日止。 (二)待 遇:約僱四等250薪點(250 × 129.7=32,425元)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桃源區北進巷1號(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
聯絡E-Mail | p95n004@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凡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自即日(111年3月30日)起至111年4月6日17時前請檢附以下資料:下載本公告附件或至本所網站(https://tauyuan.kcg.gov.tw/ )/「公告資訊」下載本甄選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4.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請用A4格式影印),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二)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技佐-職代約僱人員」、連絡行動電話或市話,請於公告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84841高雄市桃源區北進巷1號(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人事室 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三)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5分以上,不予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告本所網站;報名參加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聯絡人:許先生 電話:07-6861132#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