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 徵求 研究助理~2022-07-25

徵才機關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講師敘薪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19~2022-07-25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物館、文史、藝術或相關系(所) 碩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並能獨立策劃及執行展覽活動。
三、具有博物館策展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應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並須載明工作內容)。
四、具備英語中級以上檢定合格者(請檢附檢定證書影本)尤佳。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33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事者。
工作項目 一、展覽之規劃與執行。
二、協助展場導覽工作。
三、館藏文物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
聯絡E-Mail lulu@nm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1年7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人事室」陸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職務、應徵人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個人履歷表(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繕寫,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部分請述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簽名)。
(二) 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影本、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記錄,並填具「國外學歷送審專業人員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須於一覽表送審人簽章處簽名及蓋私章。
(三) 專業、外語能力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四) 相關之專門著作(含學位論文及論述)。
(五) 曾從事與博物館、文史、藝術行政等相關工作之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內容)。
(六) 相關表件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mh.gov.tw)「訊息/訊息公告」下載,相關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nmh.gov.tw)「訊息/訊息公告」下載本職缺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檔名: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word電子檔寄至person@nmh.gov.tw(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信件主旨為:○○○(應徵人姓名)111年7月展覽組研究助理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舉行甄試(視職缺性質舉行面試、筆試或專業能力實地測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依據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略以,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02-23610270轉608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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