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23~2023-05-01 |
資格條件 | 學歷:大學 科系:職能治療、護理、社工、心理、長照相關等科系 工作經驗:不拘 附加條件:失智據點服務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4.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5.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師資、指導員或協助員:須具帶領照護方案3 期以上經驗。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歡迎有耐心愛心的同仁,加入我們的行列。 |
工作項目 | 1.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業務,含據點個案管理。 2. 協助失智者與家屬團體帶領、案家評估、社區宣導電訪及家訪。 3. 協助相關行政處理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精神科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
聯絡E-Mail | 13057@vhc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112年5月1日公告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報名 ,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補件。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履歷(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證書影本 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5、如為男性應徵者,需退伍令或停(免)役證明 6、如為退除役官兵,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精神科辦公室收。 聯絡人:黎小姐,電話:03-5962134#616 email : 13057@vhct.gov.tw 四、甄試日期及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方式:筆試及面試,專業科目筆試成績40%、面試6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筆試或口試其中一科未達60分或平均總分未達60分者,視為不合錄取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