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三等22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3-22~2023-04-30 |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並具有護士或護理師專業證照。 |
| 工作項目 | 一、薪 資:220薪點,月薪金額28,534元 二、期 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止(代理護士侍親留職停薪期間,倘受聘期間該員提前回職復薪,受聘人即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三、工作內容:衛生教育工作之推動及護理業務之執行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衛生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13鄰中山街54號) |
| 聯絡E-Mail | Yang13@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一)甄選報名表(應貼相片,請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五)相關工作經歷服務(離職)證明。 (六)迴避任用具結書(須親自簽名)。 二、其他: (一)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2年1月16日中午12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7 楊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頭屋鄉衛生所護士職務代理人」,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隨時通知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