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6~2023-02-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國、臺語語文能力。 (四)態度親切,有耐心,並有服務熱忱精神。 (五)曾任公務機關且具備民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薪資:以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2,425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自112年3月4日起至112年10月16止 (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定)。 |
工作項目 | (一) 協辦民政綜合業務及里鄰相關業務。 (二) 協辦居家照護等防疫業務。 (三)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
聯絡E-Mail | fgm2.tw@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民政課國課長(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101)。系統操作等請洽人事室馮先生(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