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23-02-10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2-06~2023-02-10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國、臺語語文能力。
(四)態度親切,有耐心,並有服務熱忱精神。
(五)曾任公務機關且具備民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薪資:以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2,425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可進用期間:自112年3月4日起至112年10月16止 (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定)。
工作項目 (一) 協辦民政綜合業務及里鄰相關業務。
(二) 協辦居家照護等防疫業務。
(三)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聯絡E-Mail fgm2.tw@yahoo.com.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民政課國課長(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101)。系統操作等請洽人事室馮先生(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72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